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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条款及私隐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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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工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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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 阁下使用土地工务局(下称 “本局”)网站及系统的任何服务时,即表示 阁下同意接受本网站及系统的使用条款和私隐声明的约束。

使用条款

1. 版权告示
  • 本网站及系统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照片、声音、影像、数据及程式等)的版权属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下称“特区政府”)拥有,并受特区政府有关法例及有关版权的国际条约所保护。
  • 本版权宣告的条文可以随时修改,修改版本发表后,使用者使用本网站及系统(包括浏览、下载、执行软件、提交资料、再发佈、复制及连到本网站及系统等)均受修改版本约束。
2. 再发佈及复制
  • 未得到本局的书面授权,禁止对本网站及系统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作任何形式的商业性复制或再发佈。无论是商业性或非商业性复制或再发佈,均不可以修改任何内容,除非得到本局的书面授权,且必须确保所复制或再发佈的内容准确,及注明内容来源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土地工务局”以及获得内容的日期。
  • 如要复制内容的版权属第三方所有,则必须按照第三方的版权告示而为之。
3. 连结到本网站
  • 外部网站倘透过超连结直接连接到本网站的非首页时,必须征得本局的书面同意。
4. 引用数据
  • 本网站及系统有部分资料以数字形式公佈,使用者可以对有关数字作进一步运算及统计而得出新的数字。但如要公佈这些数字,则必须要指出其来源,以及说明得出这些新数字的计算或统计方法。
5. 网上申请说明
  • 由本网站及系统接收的网上服务申请表及电子资料文件会记录接收日期和时间,申请日期及时间以本系统收妥网上服务申请表及电子资料文件为准。
  • 本局仅在办公时间处理网上服务申请表及申请所需的全部资料及/或所需的电子资料文件,并在相关服务申请所需的资料文件齐备的下一个工作日才进入审批程序。
  • 当网上申请结果为“完成”,可于办公时间出示收据正本或电子收据,亲临本局缴交费用及领取相关服务结果。
  • 如对本网站及系统所显示之资料存有疑问,请亲临本局或致电『工务局服务中心』查询。
6. 网上支付说明
  • 本系统使用澳门元结算。
  • 每次交易总额上限为澳门元50,000.00。
  • 本系统为向本局缴交款项的另一途径,若因系统故障以致未能完成交易,所遭受的损失或过期引致之罚金,本地区政府将不会负上任何责任。
  • 如对本系统所显示之款项资料存有疑问,缴交前请亲临本局或致电『工务局服务中心』查询。
  • 当网上交易完成后,所缴交的款项将不获退回。
  • 如遇上系统故障或其他特别情况而引致阁下缴交了不应由本地区收取的款项,请尽快亲临本局或致电查询。
7. 退款政策
  • 退还款项之权利仅由于本系统的问题而导致多收款或重覆收款之情况下行使。
  • 因受上述原因所影响的服务,使用者可于10天内透过书面方式向本局申请退款,以便本局作出跟进。
8.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及系统提供的资料只供参考之用,并不具任何法律效力,使用者在使用该等资料时,应当自行核实。
  • 本网站及系统已尽力确保所提供的内容准确,但不对该等内容作出任何明示或隐含的保证及承诺,亦不保证该等资料不含电脑病毒,所有资料以「现况」形式提供,本局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 对于本网站及系统的全部或部分内容,本局保留权利随时修改、删减、暂时停载或编辑本网站及系统上的各项资料而毋须预先通知,修改后的版本会取代旧版本发佈,并在文件中列明修改日期,但不作另行公佈;而因前述有关情况而对使用者或第三者造成任何损失,本局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 本局不会对因为使用者使用本网站及系统资料而引致的任何损害或损失负任何责任或任何赔偿。
  • 本网站有部份超连结连向其他外部网站或电子服务,这些连结仅为使用者提供方便,本网站不对这些内容及电子服务负有任何责任,也不对使用这些网站所导致的任何损害或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当使用者通过这些连结去到任何一个外部网站时,表示使用者已离开本网站,并且受到该等网站的使用条款及私隐政策所规范。
  • 使用者为有关网上服务使用的唯一责任方。本局不会因使用者使用本网站及系统而对其本人或第三者所造成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尤其属下列任一情况:
    • 本局的网站及系统、政府公共服务一户通或邮政储金局或政付通的电子支付平台故障、中止运作或失灵;
    • 支援本网站及系统的网络通讯中断、延误或截断而导致经互联网传送、接收或执行操作中的数据有任何延误、不成功、遗漏或出错;
    • 使用本网站及系统而令他人的网络、电脑、调解器、设备或其他装置的硬件或软件遭受损害。
  • 如本网站及系统各语言版本有任何抵触或不符之处,应以繁体中文版本为准。
9. 法例适用及司法仲裁
  • 本使用条款受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规范及按其作出解释。
  • 由本网站及系统产生的任何争议,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院具有司法管辖权。
  • 当使用者浏览本网站及系统时,表示同意若有任何争议,交由上述法院处理。

私隐声明

10. 本网站及系统收集之非个人资讯及处理
  • 如果使用者仅浏览本网站及系统,而非执行本网站及系统的服务或提交申请,不必输入个人资料,但本系统会自动记录以下的技术资料,如:使用者的所在地区;所在的互联网域名及IP 地址;浏览开始及结束日期及时间;曾经浏览的网页;如果是由其他网址的超连结进本网站,则记录该网站的域名,但不会收集任何足以辨识使用者的身份资料。本局只会将该等资料作统计用途。当涉及违反法律之行为(如进行敌意攻击)时,基于刑事调查的需要,本局可能会向执法机关提供所记录的资料,否则不会通过这些资料去追查浏览者。
  • 本网站及系统使用 “Cookies” 技术记录使用者的使用情况,主要方便使用者再浏览之用。本网站及系统不会把该等资讯作商业用途,或将该等资讯交予第三方使用。
11. 本网站及系统收集之个人资讯及处理
  • 使用者在使用本网站及系统的电子服务或向本局发送电邮时,有可能需要提供个人资料,如:姓名、电话号码、联络地址和电邮地址等,使用者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主要用于订阅本网站的电子报、申请网上公共服务、处理缴交款项、收集资料及/或任何与上述相关之用途。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此等资料可能会被转交负责提供该项服务的相关政府部门,以便为使用者提供服务。本局不会透露使用者的个人资料予非政府实体,除非有关实体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获授权使用资料提供有关服务。
  • 使用者于本网站及系统所输入之个人资料,仅用于网上服务申请及/或处理缴交款项用途,并列印在电子收据上。
  • 为履行法定义务,本网站及系统所收集的个人资料可能会被转交到其他公共实体或司法机关,该等实体或机关在处理个人资料时,亦需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
12. 本网站及系统网上服务资讯及处理
  • 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及系统的「网上付款」服务时,代表使用者已从本网站及系统转入至第三方信用机构或银行的付款平台,本网站及系统将不会收集使用者于付款平台输入的任何资讯,如:个人资料、信用卡种类及信用卡号码等资料。本局对有关付款平台之私隐政策不负任何责任,因此使用者必须时先了解付款平台的私隐条例。
13. 个人资料的保护
  • 作为本网站及系统的拥有者,本局会採用适当的保密措施来保护使用者的个人资料,并保证该等个人资料处理会受到保密措施规范,并得到妥善保存。个人资料会保存直至该等资料无须再用于收集时的用途,或到规定的保存期限届满,而这些资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 为使使用者于本网站及系统所输入的资料保密,本网站及系统使用加密套接协议层(SSL),但有关资料在公开网络上传送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有可能被未经许可的第三者看到和使用。倘使用者对有关风险感到不安,请使用网络以外的其他申请方式。
  • 使用者应尽量避免使用公众电脑登入系统。倘使用者无法避免使用公众电脑,应採取必要的安全预防措施,以确保机密资料得到保护。
  • 本网站及系统使用跳转方式登入,本网站及系统会记录使用者于其他系统提供的登入身份资料,并以此登入本系统。
  • 根据第8/2005号法律《个人资料保护法》,使用者有权依法向本局提出申请查阅、更正或更新保存于本网站及系统属其个人的身份资料。
14. 法例适用及司法仲裁
  • 本私隐声明受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规范及按其作出解释。
  • 由本网站及系统产生的任何争议,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院具有司法管辖权。
  • 当使用者浏览本网站及系统时,表示同意若有任何争议,交由上述法院处理。
最后修改日期 :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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