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先通知工程竣工通知函件指引
建築物玻璃窗安全設計指引
為讓建築業界更清晰地瞭解設計建築物玻璃窗時的技術要素,土地工務局擬定了《建築物玻璃窗設計指引》(下稱《指引》)。《指引》就設計準則、設計荷載、玻璃及窗框之選用和設計、安裝的安全考慮、計劃之呈交及檢測之進行等方面提供了方向。《指引》首先指出須遵從本澳現行《屋宇結構及橋樑結構之安全及荷載規章》所訂定的安全標準,而對玻璃窗的設計則持開放態度,設計者得參考產地標準或國際標準,《指引》亦參考了鄰近地區對建築物玻璃窗設計的相關規定,提出了一些關於材料選用及安裝需注意的事項,最後,《指引》對計劃的呈交及檢測的進行提出了參照方向。《指引》於2019年1月1日公佈,讓業界參考使用。
酒店場所發牌及更改工程申請程序與技術指南
風暴潮警告信號中受水浸威脅工地撤離的安全指引
樓宇內使用第三類液體燃料之儲存設施及輸送綱
“預先發出更改工程准照”方案簡介
《防火安全規章》設計指引 (2018-1)
蒸汽浴及按摩場所行政准照之發出及更改工程申請程序與技術指南
健康俱樂部行政准照之發出及更改工程申請程序與技術指南
卡拉OK行政准照之發出及更改工程申請程序與技術指南
餐廳發牌及更改工程申請程序與技術指南
酒吧發牌及更改工程申請程序與技術指南
舞廳發牌及更改工程申請程序與技術指南
藥物業商號 - 准照申請與更改工程入則手續及技術指引 (中藥房不適用,請瀏覽藥物監督管理局網頁)
持續教育機構、補習社 - 執照申請與更改工程入則手續及技術指引
社會服務設施更改工程入則手續與技術指引
建築 、擴建工程計劃編製系列指引
編製計劃和審理計劃是個因果的過程,文件齊備且符合法例要求的計劃是其獲得核准的重要前提。
編製計劃方面,考慮到計劃若遺漏遞交重要的文件或違反重要的法律條文,計劃將不獲核准而須發還重審,引致的時間延誤更為嚴重。因此,本局推出編製專業計劃的系列指引,協助編製人提升計劃的質量。
指引將因應某類常見問題或法例條文不清晰的地方而作不定期的更新。
升降機類設備審批、驗收及營運制度指引
升降機類設備包括升降機、扶手電梯及自動行人道。
《私人工程升降機類設備審批、驗收及營運制度指引》(下簡稱《指引》)為擬建私人樓宇的上述設備,由設計、施工及驗收制訂入則內容和程序。同時,《指引》也就使用中私人樓宇的相關設備制訂維修檢測的基準性內容、維修公司登記和申報的規定,以及《指引》推出後的過渡措施。
《私人工程升降機類設備審批、驗收及營運制度指引》於2013年4月19日推出,5月19日正式實施。
至於公共工程方面,已於2013年第一季實施了《公共工程升降機類設備審批、驗收及營運制度指引》,工程部門在進行新的工程項目招標時,若涉及升降機類設備,會根據有關指引作出規定,此外,公共設施之監管部門亦會按照指引進行監管。
下載"升降機類文件式樣"
申請手續
升降機類公司登記查詢
非法工程拆卸指引
獨立單位說明書填寫注意事項
為減少申請人因填寫出錯導致須發回重審而浪費時間,土地工務局推出《獨立單位說明書填寫注意事項》,進一步清晰相關規定,期望從源頭出發,透過持續以不同的方式,多方面優化流程,進一步提升審則效率。
由於過去常有申請人在填寫獨立單位說明書時,因常用軟件會用無限小數位計算相對價值,導致與法例規定不符,且出現累總錯誤情況致須發回重審。因此,局方製作《獨立單位說明書填寫注意事項》,並透過資訊科技的協助,讓申請人可直接下載有關電子化表格填寫;申請人只需在電子化表格輸入每個單位的實用面積數據,表格設定的公式會按實用面積計算其相對價值,以供申請人參考之用,申請人須調整並輸入各單位之相對價值,表格設定的公式會驗算其總相對價值是否為整數100%,大於或小於100%均不被接受。
另一方面,因應社會發展,本澳愈來愈多樓宇採多幢式興建,局方同時一併將獨立單位說明書內有關獨立單位的命名準則作出統一規範,以方便申請人到物業登記局登記。
《獨立單位說明書填寫注意事項》及獨立單位名稱的新命名準則於2012年6月1日起生效,申請人填寫表格後,需列印成紙本及將電子檔製作成光碟交予土地工務局。
樓宇防盜及安全設施指引
《樓宇防盜及安全設施指引》(下簡稱“指引”)主要是將現行建築相關的法律法規,包括《都市建築總章程》及《防火安全規章》等的相關規定予以整理而成的,目的是讓市民在所居住單位的大廈外牆、公共走廊、通天、平台及天台等位置安裝防盜或家居安全設施時,能有一個簡單、清晰而又符合法例要求的指引作依據,方便巿民遵守,並增強巿民守法、尊重他人權利的意識。
“指引”亦會作為日後新落成建築物統一安裝附加物的指南,政府冀望從源頭著手處理,令本澳建築物在落成使用後,其樓宇結構在使用期間得到保障、樓宇外觀得以保持整潔、樓宇在適當使用下年期得以延長;長遠有助改善居民居住質素,有利建立和睦的鄰里關係。
本“指引”將因應社會的發展需要或作不定期的更新,政府亦會適時公佈和解釋更新的內容。
《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中涉及非法工程之處理指引
澳門公共戶外照明設計指引
澳門建築物能耗優化技術指引
建築、擴建工程計劃審批準則及行政程序指引
有關樓宇高度及地段可建造性之規範
發出未有詳細規劃地區的規劃條件圖一站式服務簡介
為了配合社會發展的需要,努力貫徹"以民為本"的服務精神,進一步優化程序和提高服務效率。為著方便未持有《都市建築總章程》規定之有效地籍圖之業主,辦理申請有關發展地段的規劃條件圖,申請者只須透過地圖繪製暨地籍局及土地工務局合作推行的一站式服務,便可完成申請:
- 土地工務局的規劃條件圖
- 按新街道準線圖繪製的《都市建築總章程》地籍圖
閣下可查詢手續服務,或透過地圖繪製暨地籍局網頁查詢進度。
樓宇共同部分之保養及維修簡介
『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簡介
大堂、走廊、樓梯等地方都是大廈各小業主共同擁有,為鼓勵小業主定期維修大廈共同部份,構建美好的居住環境,本局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九日正式推出“樓 宇共同部份之簡單更改、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透過簡化行政手續,表格化的申請形式,方便市民辦理樓宇共同部份的簡單裝修工程申請。
“樓宇共同部分之簡單更改、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是本局繼推出“非家居/家居簡單裝修工程通知”後第三個“表格化”的申請項目, 有需要的市民只需填妥表格,遞交所需文件,本局於十五個工作天內完成審批程序,費用和稅項全免,市民只須鍵入申請編號,可在本局網頁獲悉申報進度,也可要 求透過短訊獲知申報結果,如有任何疑問可進入常見問題查詢。
如須向房屋局申請“低層樓宇共同設施維修臨時資助”,則上述表格及文件應一併交給房屋局,透過“一站式”方式處理市民的申請。
按照二零零九年八月四日生效的第24/2009號法規,本服務手續定名為"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
-問與答-
「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申報服務
適用申報服務的工程
- 政府推出的「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主要針對什麼類型的工程?
「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是針對大廈室內共同部分(大堂、走廊及樓梯等)進行的簡單維修工程及更換或維修大廈的公共設施(如升降機及供排水系統等);另外,「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也可配合房屋局的資助計劃。
- 在進行維修樓宇共同部分裝修工程時,若需更改飾面的材料,例如將原先木板天花改為鋁質天花或將原先為磁磚地台改為木板地台等,這是否適用於「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
在進行「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表格所指的維修樓宇共同部分的內容時,在不影響原先的設計的大前題下,如通道的寬度、樓層的淨高及間隔的防火效能等,可因應實際情況更改飾面的材料。
不適用申報服務的工程
- 「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在什麼情況下不適用?
工程內容須屬於「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表格所示之項目或屬於較簡單的工種。另外,倘若工程地點處於已評定區域*內或工程項目需申領行政准照(如:飲食及飲料場所、餐廳及酒吧等)時,則不適用以「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的方式進行申請。如果工程地點涉及改變樓宇或單位用途時,基於《民法典》及《分層樓宇法律制度》等的規定,亦不適用以「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的方式進行申報。
* 評定區域範圍參照六月三十日第56/84/M號法令、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3/92/M號法令和七月二十四日第202/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
- 若於樓宇共同部分進行工程項目(如:維修外牆)未載於「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表格內,應如何處理?
若擬進行的工程項目未載於「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表格內,則表示有關的工程不能透過「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作出,而須按照規定向本局遞交維修及保養工程計劃,但倘若失修的位置已對公共安全構成威脅,相關人士亦可透過維修及保養工程計劃----簡易卷宗的方式向土地工務局作出申請。
申報服務的好處
- 「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的申請手續有何好處?
有關申請將透過填寫「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的表格作出,並已於表格內列明所需遞交的文件,這樣可避免通知人出現錯交或欠交資料的情況,另外土地工務局將於15個工作天內對通知個案作出回覆。
表格索取和所需文件
- 市民從哪裡可取得「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表格?
市民可前往土地工務局(地址:澳門馬交石馬路33號地下)索取表格或瀏覽土地工務局網頁(網址:http://www.dsscu.gov.mo)下載表格;另外通知人欲申請房屋局資助計劃,則可透過一站式服務向房屋局一併遞交表格。
- 除填寫「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表格外,還有什麼文件必須遞交?
除填妥有關的表格外,通知人仍須遞交(1)業權人同意聲明書或(2)樓宇所有人大會通過進行工程的決議的會議錄副本或(3)土地工務局發出的函件、通知或驗樓報告等副本中的任何一種文件,同時須遞交預防工作意外和職業病保險單。
- 對於業權人同意聲明書有什麼要求?
業權人同意聲明書須由占分層建築物總值超過二分之一的業權人作出。
- 什麼情況下需要遞交授權書或管理公司受聘管理樓宇的証明文件?
若是受權人,須遞交授權書正本或鑑證本:若是管理公司,須遞交受聘管理樓宇的證明文件。
- 填寫表格內「預計工程期間」有什麼要求?
因通知個案要15個工作日處理,所以「預計工程期間」的施工起始日期應距離申請日期15天或以上,另外預計工程期間須於所遞交的預防工作意外及職業病保險(即勞工保險)的期限內。若「通知」內附交的文件有錯誤或遺漏,個案處理的時間將有可能延長。
其他注意事項
- 預防工作意外及職業病保險(即勞工保險)的內容有什麼需注意?
預防工作意外及職業病保險的投保人須為通知人或實施工程的建築商,並須載明工程地點、工程性質、保險限期、保額及適用法例(第40/95/M號法令、第48/2006號行政命令及第48/2007號行政命令)。
- 是否「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表內所有的工程項目亦須由技術員及承建商分別承擔編制、指導及實施工程的責任?
「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內所述的工程項目的編制、指導及實施工程的責任均可由承建者(已於本局註冊的建築公司或建築商)同時承擔。
結果通知和工程施工
- 如何收取土地工務局的回覆?
於「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表格內設有一欄讓通知人選擇以雙掛號郵寄或自取方式收取土地工務局之回覆,倘若通知人選擇自取方式,土地工務局人員將於完成回覆函件後以手機短訊或致電通知人收取函件。
- 以自取方式收取土地工務局回覆函件時,需要攜帶什麼文件?
應出示有關的「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收據及領取者的身份證正本,以便作出登記及簽收;倘若未能出示有關的收據,則須出示申請人及收件人的身份證正本,以便作出登記及簽收。
- 領取了由土地工務局發出的經蓋印「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後,應如何處理?
通知人須將經蓋印的【張貼用】表格貼於工程地點當眼處,以作工程准照之用。
- 若有關的經蓋印副本已貼於工程地點當眼處,是否表示有關工程可在任何時間進行?
不是。因為根據十一月十四日第54/94/M號法令之規定,在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之全日,以及在平日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9時,不准進行可產生任何騷擾噪音之工程,所以有關的工程只能於星期一至星期六非公眾假期的上午7時至晚上9時內進行。
- 如果於進行外牆維修時需搭建棚架或鐵架,是否只要有關的「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獲發出後即可同步進行?
若於工程期間需臨時佔用周邊行人道,通知人須向民政總署申請「公共街道臨時佔用准照-圍板及排柵」;倘若工程涉及影響公共交通,則須向交通事務局申請「臨時交通措施」。
- 倘若工程未能於「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表內訂定的期限內完成,應如何處理?
通知人應於到期前的十五個工作天重新作出通知,通知時需重新填寫「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表格,並附上原先已被土地工務局簽收經蓋印的「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副本及更新的預防工作意外及職業病保險(即勞工保險)正本或影印本(須出示正本核對);倘若未能及時作出,則於原訂定的期限屆滿後,通知人須待新的通知獲接納後方可繼續施工。若未能提供上述經蓋印的副本,通知人須遞交表格內所訂的其他文件。
- 工程完成後的跟進工作是什麼?
通知人於工程完成後須透過電話通知本局(電話號碼:85977227或85977154),並於通話中指出卷宗編號及工程地點知悉本局人員,而本局將安排檢查工作。
服務費用
- 「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是否需要繳交費用或稅項?
有關申報服務除費用全免外,亦豁免繳付工程項目及聲明書稅項。
樁基(環保)計劃編製指引 (由環境保護局提供)
私人樓宇停車場加裝電動車充電設施申請指引 (由環境保護局提供)
大型遊樂設施審批及驗收制度指引